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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80500081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发布日期:2025-08-05 11:07
项目编号: XZP2025080500081
项目名称: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
招标条件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508050008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约5万元 |
| 范围 |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P2025080500081 2.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4.预算金额:5万元 5.最高限价:5万元 6.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法律顾问服务、行政复议、诉讼代理等服务,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精炼高效、能力胜任”的原则,将择优选聘1家供应商提供法律服务。中选单位根据委托协议书和项目具体要求依法执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证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因任何利益关系影响服务的正常开展。详见磋商文件。 7.服务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律所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健全,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2024年度执业许可证年检记录证明和近3年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及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提交书面承诺书及拟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服务且不得委托其他律师代办服务的书面承诺书;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取得律师资格、司法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含)律师、法官、检察官执业经验的现任执业律师;专业能力较强,熟悉法律业务和党政机关运行机制,具有较强的管理、文字写作和沟通能力;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无不良执业记录(不良执业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惩戒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对照,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联系人:吴亚兵,联系号码:13390713868) 报名资料包括:执业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至时间:2025年8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 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北大街 联 系 人:刘进青 联系方式:18921821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联 系 人:吴亚兵 联系电话:13390713868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律所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健全,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2024年度执业许可证年检记录证明和近3年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及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提交书面承诺书及拟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服务且不得委托其他律师代办服务的书面承诺书;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取得律师资格、司法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含)律师、法官、检察官执业经验的现任执业律师;专业能力较强,熟悉法律业务和党政机关运行机制,具有较强的管理、文字写作和沟通能力;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无不良执业记录(不良执业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惩戒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对照,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8-05 08:30 至 2025-08-11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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