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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内上市业务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境内上市业务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上市业务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境内上市业务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533589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为国航提供境内上市业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公司依法合规运作(A股和H股),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章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等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
| (二)财务状况正常。 |
|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四)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A股上市公司及H股上市公司提供上市业务常年法律服务的业绩。 |
| (五)近3年经营活动中,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 |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九)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1.本项目资格审核采用有限数量制,备选供应商限定为5家。 2.择优原则: (1)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供应商多于5家,将按照择优标准进行评分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5家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详见业绩评分标准及择优原则。 A.按照有效业绩总分由高至低排名,前5家报名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 B.如出现有效业绩总分一致的情况,则以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提供上市业务常年法律服务业绩得分高者优先; C.若仍存在并列情况,再根据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由高至低确定先后顺序。 (2)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为3家(含)至5家(含)时,全部列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 (3)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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