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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集团证券及公司治理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2:香港法律顾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保集团证券及公司治理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2:香港法律顾问)(“人保e采”项目编号:XM25JSGP000366/002,采购代理项目编号:21-05-04F-2025-D-F-E34735)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集团”)根据中选结果与中选供应商签署。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集团证券及公司治理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2:香港法律顾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人保集团提供周期为1年的证券及公司治理香港合规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项目性质:服务。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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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人保e采”项目/标包编号 |
采购内容 |
中选供应商数量(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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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境内法律顾问 |
XM25JSGP000366/001 |
证券及公司治理事务境内合规法律顾问服务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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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香港法律顾问 |
XM25JSGP000366/002 |
证券及公司治理香港合规法律顾问服务 |
1家 |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符合条件可续签,续签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服务地点:人保集团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为境外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每家律所仅限一家代表机构参与本项目。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审计意见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五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为金融或保险行业A+H股上市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业绩案例。业绩案例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应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本项目标包2不接受向境外机构付款,且支付币种为人民币。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3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该项目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开通会员查看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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