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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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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7日至4月3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委政法委员会开展巡察。并于2025年9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成立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包含46条具体措施的整改方案,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纵深推进平安建设十大专项行动,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战化运行,创新建立“三全”工作法,“一站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5上半年全县群众安全感率继续保持在平安建设责任书要求的98%以上,综治中心知晓率位居全市第一,扫黑除恶好评率比2024年下半年提升3位。

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对33个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牵头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联席会商工作制度,部署“平安三率”攻坚活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信访积案攻坚、强化治安问题整治,全面提升“安全感”。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经过集中整改,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增强,队伍作风持续向好,在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治建设、夯实平安基础、打造治理品牌等方面履职尽责、奋勇争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泰、法治永泰,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安全屏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理论学习存在差距。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政法委机关共召开20次委务会、11次学习教育会,均对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做了传达学习,并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开展会议记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记录格式,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议题、发言内容、决议等要素,确保记录完整。

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永泰县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若干措施》樟委〔2022〕38号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求政法各单位报送2025年度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详细阐述做法成效、特色亮点、分析形势和存在问题。今后将于每年初加强对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年度述职述责报告内容的审核,确保述职述责报告内容完整、准确且符合要求,及时掌握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协调推进法治永泰建设不够有力。

推动法治政府相关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今年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我县的行政诉讼案件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推进落实“为人民司法”理念不够有力。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对县检察院驻看守所监察室申诉举报材料流转情况抽查1次,目前无申诉举报材料。县法院报送执行案款管理发放情况1次,督促县法院建立台账,能发尽发。

发挥党内政法执法监督职能不够。整改情况:2025年10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案件评查工作方案》(樟委政〔2025〕38号),组织开展本地区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共抽取县法院20件、县检察院15件、县公安局10件,进行集中评查。同时,主动对接市委政法委正在组织开展的案件交叉评查工作。

法治宣传信息更新不及时。整改情况:强化新媒体平台管理,及时更新法治宣传信息,对微信公众号“平安永泰”里的专栏内容进行调整优化,清理过期信息,巡察整改以来,抖音号“平安永泰”推送发布作品7份。

3.牵头抓总社会综合治理有待加强。

源头预防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公安机关与卫健部门涉精神障碍患者警情推送机制,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压实责任,推动基层民警、网格员、村医务人员等力量落实重精患者摸排管控及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专项行动,完成15所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以及20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或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建成平安守护岗55个、配备平安员110名。

统筹推进信访维稳工作能力有待提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大信访”工作机制,每月15日安排3名县处级领导接访群众,至2025年11月底,全县共登记信访诉求825件,其中县领导接待群众318批次,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100%,一次性化解率93.89%;二是每月定期召开信访维稳联席会商会,分析信访维稳态势,会商信访积案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截至2025年11月底,共会商30件信访积案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已化解19件;三是全力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政法、信访、人社、住建等30个部门的调处力量,并引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11个专项工作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县各级综治中心累计受理矛盾纠纷4427件,化解4336件,化解率达97.95%,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问题发生。

网格化服务管理基础工作不细致。整改情况: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常态化开展网格业务培训,扎实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工作。

司法救助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福建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主动向各政法单位、各乡镇综治中心摸排司法救助对象,梳理符合条件的案件与当事人,对摸排中发现的确需要救助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对象,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依法依规予以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7件9人,共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8.98万元。

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意识有所减弱。整改情况: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以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常委会、委务会等提请研究扫黑除恶重要工作,同时每年结合“平安三率”攻坚调研等,深入21个乡镇及各县直单位开展督导督查,有力压实各部门责任。2025年上半年我县扫黑除恶好评率99.227%,全市排名比2024年下半年提升3位。

4.指导推动基层单位建设不够到位。

为基层减负不够有力。整改情况:按《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方案》(樟委政〔2023〕39号)要求落实各项基层减负举措。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原则上提前1至3个工作日通知;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委机关内部科室先互通共享数据材料,避免多头重复索要材料。

督促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政治督察,督促相关单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执行不严情况进行立整立改;二是贯彻《关于严格落实政法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要求,明确政法各单位请示报告的事项、程序、方式、格式、时限等;三是2025年4月15日召开县政法单位政治部(处)主任工作座谈会,督促政法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应报尽报”;四是指定专人对政法各单位报送的重大事项登记造册,及时掌握报送情况。

对下属协会管理不够规范。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修订完善《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规则》,明确委务会每年安排听取县法学会、见义勇为协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属协会有关事项;二是11月24日,委务会研究县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二次会议选举兼职新任会长有关事项。三是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2025年3月,县见义勇为协会已完成换届工作,产生了新的会长,并规范相关制度,保证了协会正常运转。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对综治责任制督办不够。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召开年度政法委员述职述责评议会,县乡两级签订党政领导平安建设责任书,全面增强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压实各部门平安建设责任。二是优化平安建设考评方式,印发《永泰县平安建设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试行)》,精简考评项目,更加突出群众安全感率等重点工作,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平安建设考评体系。

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2025年7月7日制发委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职工请假审批管理制度,采购并更换新的考勤机,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整改情况:2025年10月28日召开保密培训会,传达通报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及典型案例。主动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纠,做到查缺补漏。

2.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累计金额超过限额标准。整改情况:10月28日,在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上,强调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025年11月制定《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财经活动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明确采购方式、程序、分级分类管理等,确保自行采购活动规范有序。

自行采购比价材料不规范。整改情况:2025年11月制定《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财经活动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严格按照采购制度及采购流程进行三家比价,确保自行采购活动规范有序。

3.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会议费开支不够规范。整改情况:巡察后对委机关开展的会议费支出严格按文件标准对会议费报销凭证进行严格审核,要求提供会议审批文件、通知、签到表、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合规,不再出现超预算及附件不完整问题。

报销手续不齐全。整改情况:已将缺失材料补充到会计凭证,今后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范凭证附件等材料。

工会会员费提取不规范。整改情况:2025年11月4日已完成机关工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今后将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会员月工资收入的5‰),重新核算会员应缴会费金额,明确会费收缴基数,确保工资收入统计准确,避免遗漏或错误,按时提取工会费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未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部分重大事项未研究。整改情况:2025年12月修订《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规则》,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提高决策水平及防范决策风险能力。

会议记录不规范,委务会使用活页记录本记录。整改情况:统一购置符合规范的会议记录表。10月29日对记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记录格式,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议题、发言内容、决议等要素,强调对重要会议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要求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和表决结果。

2.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不够严格。

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到位,“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整改情况:2025年9月18日-19日选派委机关1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县直机关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10月30日召开党支部党务学习会,重点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包括党员民主评议、发展党员、党建台账管理在内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组织委员、支部书记签字审核制度。对近五年的党建台账开展自查,发现并纠正相关问题5个。

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有效避免表面化、形式化的交流,确保谈心谈话取得实效。9月22日-27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根据不同对象制定个性化谈话主题,提前了解谈话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动态和潜在问题制定详细谈话提纲,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共进行17人次。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安排部署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按照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继续落实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落实。

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整改情况:2025年12月修订《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规则》,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项目选址、施工内容、逾期违约金等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施工、验收的监管,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推进。

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2025年12月修订《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规则》,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需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强化对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纪检监察建议。2025年9月5日至今,共召开8次委务会,纪检组长均出席,11月28日纪检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委机关9名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落实方面

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尚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牵头开展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管理制度,制发社会稳定风险预警提示函,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和舆情事件;二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十大专项行动,全县群众安全感率始终保持98%以上,社会大局持续安定稳定;三是持续推进“平安三率”攻坚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平安法治主题专项宣教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永泰县委政法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纵深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清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整改成果充分转化,全面提升工作质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切实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第一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全面加强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举办政治轮训班,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三是持续坚持成果转化,推进工作提质增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领导、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法治建设、平安建设、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为永泰全面建设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12113 ;通信地址: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电子邮箱:ytxwzfw  @163.com。

 

 

                                                                                      中共永泰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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