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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范围 (一)提供法律咨询; (二)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三)参加医院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 (四)起草、审查、修改医院重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五)审查、修改医院重要规范性文件; (六)为医院重大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医院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代理参加诉讼; (八)提供医院管理及业务需要的政策法规文件资讯。 (九)为医院临时发生的其他纠纷事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十)按照医院管理要求审核院内常规合同及相关文件。 四、报名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注册律师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三)在南京市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四)律师事务所拥有不少于5名专职律师。 (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六)具有医疗机构法律服务的经验,熟悉医院工作,有为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经历。 五、报名资料 提供以下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正、副本);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附件2); (三)报名资质要求中需要的材料。该项目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开通会员查看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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