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
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所,需提供总所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9、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10、业绩基本要求:近两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债券发行项目法律服务业绩】; 11、通过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12、总所和其分所不能同时参选,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也不能同时参选。该项目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开通会员查看项目详情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