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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法律顾问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BCJ【2026】0207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法律顾问机构,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比选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公交)资产证券化项目全流程推进提供综合专业法律服务,围绕项目合规推进、顺利发行的目标,提供涵盖资产证券化项目方案论证、基础资产核查、合规问题解决方案、发行人内部决策文本、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核心环节的全链条专业法律服务保障。项目地点: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公交票款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清算完成并分配完毕之日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法律顾问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法律顾问机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须为在职在册职工(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时间近3个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
3.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比选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4.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26日17时30分
该项目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开通会员查看项目详情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