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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资源公司2026-2029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17
1、招标条件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地铁资源公司2026-2029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的资金已落实,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预防法律纠纷,规避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协调内外部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资源公司的合法权益,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法律顾问单位。
(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为资源公司提供以下服务:1)负责处理涉及企业权益的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各类法律纠纷的预防、监控、处置等相关法律事务;2)协助企业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3)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4)审查或修改企业日常法律事务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决议、招标文件、舆情、信访等法律文书);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参与对外合同谈判、起草、修改工作,进行合同评审并提出法律意见,协助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工作流程;6)参加企业合并、分立、投融资、产权转让、资金拆借、对外担保等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7)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舆情、信访有关的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8)及时向企业提供相关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信息和动态;9)对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事务提供法律服务;10)配合企业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11)其他与纠纷处理相关的工作;12)协助处理诉讼类事务。
服务对象包括: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
如发生上述服务内容和范围之外的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事务,视实际需要,可另行委托法律顾问单位或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费用另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经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合法注册并具备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资格,提供政府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须在南京具有常设机构,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南京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应具备10名及以上的注册专职律师,提供注册专职律师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等证明文件中须能体现工作内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17日到2026年5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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